在实验室可以使用气体钢瓶直接获得各种气体。气体钢瓶是储存压缩气体的特制的耐压钢瓶。使用时,通过减压阀(气压表)有控制地放出气体。由于钢瓶的内压很大(有的高达15MPa ),而且有些气体易燃或有毒,由于在气体钢瓶的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都可能涉及高压爆炸、有毒气体释放等多种危险,因此,贯彻落实做好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异常重要。
做好实验室内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实验厂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更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因此建立并严格贯彻执行安全工程重点实验室的有关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保证压力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国务院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矿山热动力灾害与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矿山通风技术基础研究实验室、辽宁省煤矿安全工程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实验发,【2012】1号),结合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阜新工大安全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实验单元,在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检测检验的标准和规范制定更为严格的补充细则。
本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在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