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室成为安全的工作、学习场所,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 20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学校制定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矿山热动力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需严格执行该办法。